2017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科技创新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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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评奖作品的申请

(一)作品须提前申请,且在科技创新评委会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材料,过期将视为放弃申请;比赛期间临时申请不予授理;参赛单位须书面保证参赛作品的合法性(必须是自行研发设计的作品)。

(二)每个单位申请参赛项目的数量按青年组、少年组、儿童组划分组别且各组别限报3项,每个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单位的学生合作项目。每人仅限提交一个作品。

(四)每项作品的创新点、实用性等内容要求用展板进行图文展示。展板面积为1.6╳0.6米。

(五)下列项目请勿提交评审:

a) 不属于电子制作作品的科技创新项目

b) 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或妨害公共利益。

c) 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基金等资助的

d) 不能进行现场表演等的;

(六)申报项目必须是从2017年 8 月 3 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七)多人合作作品不能在制作过程中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 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 担研究任务,提交的作品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二、 评委会的组成

(一)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有关学校的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三、 评审原则

(一)评委会可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评委会将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外观设计、安装工艺、性能以及现场答辩等因素进行评分。

(三)评委会的评审必须立足公平、公正,必须着眼于为我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人才的高度开展工作。

(四)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设特等奖。一等奖不超过十名,二等奖不超过二十名,其余奖项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30%。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一等奖可以空缺。

(五)参赛作品必须具有实物,没有科学性错误并现场演示成功方可参评。

(六)评审实行保密制度。评审结束之前,评委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或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四、评审流程

(一)演讲:各代表队需从设计理念、创新点、制作原理等方面对作品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答辩:评委根据作品情况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提问。

(三)评奖:评委会将根据作品情况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出创新作品的获奖等级。

五、评审标准

评委会奖依照如下内容对各参赛队作品进行逐项打分:(总分100分)

名  称

分 值

要  求

选题

20

作品是否与电子有关,选题是否是由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

创新性

20

要求作品有创新点,设计先进、新颖。

实用性

15

要求作品可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包括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外观设计

15

要求作品造型新颖、颜色搭配、选材合理。

安装工艺

15

要求作品部件安装精良,布线有序、焊接精良。

答辩

15

要求参赛运动员思路清晰、叙述流利、回答问题严谨、正确。


         六、优秀作品奖评选

(一)优秀作品奖由各代表队投票选出。

(二)选票于各代表队报到时发放,每队一张。


2017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

科技创新作品登记总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编号      

作 品 名 称

制作者

组 别

指导教师

备 注



































































联系人:         移动电话:                        单位盖章

 

创新作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作品名称

制作者

指导教师

组别

备注






作品介绍


过  去  获  奖  情  况


单位盖章

★作品介绍主要围绕该项目的创新点、实用性等评比指标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