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单独设置体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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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已经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重大修订之一是将上一版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体育”作为鼓励类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被独立设置,对中国体育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目录(2019年本)》显示,这11个体育类细分行业与国家统计局今年3月份新修订《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的体育产业11个大类保持一致。


《目录(2019年本)》体育类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提出:“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录(2019年本)》修订中,增加8个鼓励类行业包括体育行业,增加60条鼓励类项目中,体育相关项目增加10条,体现了对国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地位快速上升。


值得一提的是,在第39条之外,「鼓励类」还包括旅游业中的体育旅游、养老与托育服务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体育健身。而在「限制类」项目中,高尔夫球场项目和赛马场项目名列其中。

自「46号文」以来,体育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正不断凸显,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力度也在稳步提升,无论是全民建设还是冰雪运动均有提及。也因此,在获得众多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如今体育产业也逐渐成为构建全民消费的重要环节之一。


体育产业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周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政策指向,企业在相关方面积极布局,可能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转自国家发改委等网站汇总编辑)